1、申请者持建没项日的有效批准文件(如计委主项),提出规划申请。

2、提供有资质的建设单位的设汁图纸,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等手续到镇建设办办理规划报建手续,并报请上一级规划主管部门审批,核发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》。

3、持《建设规划许可证》及有资质的设计图纸,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等手续到县一级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工程报建,并领取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。

4、根据申请用地性质、面积和范围,由建设办选定项目用地的具体位置和界限。

5、建设工程竣工后,经甲乙双方及工程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方可使用。